加入收藏

首页 政策法规 景点风光 旅游线路 旅游动态 旅游指南
     当前位置:山东龙岗旅游集团 >> 沂蒙山旅行社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12月02日   


  6、"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7、“第三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
  四、第三十二条修改为:"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一页      下一页
本文共 6 页,第  [1]  [2]  [3]  [4]  [5]  [6]  页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大峡谷门票价格改动
2008年天马岛协议
2008年协议
优惠活动
地下萤光湖改造完毕,正式营业

 
沂蒙山旅行社最新优惠活动
忙碌并快乐着!
路漫漫
冬季峡谷特快专列
冬恋
峡谷冬趣
政府应加强与商业性旅游网站
漂流入口
卧龙寺之秋

 
    您对本旅游区是否满意?
非常好
比较好
一般

 

 

 
沂蒙红色之旅二日游2007-12-18
天下奇观二日游2007-12-18
沂蒙好风光二日游2007-12-18
沂水好风光一日游2007-12-18
沂水地下奇观 一日游2007-08-31